导读
近日,北京一车主吴女士反映,她在宜家家居四元桥店P1地下停车场遭遇“生死惊魂一瞬间”:因该停车场地面撒有润滑效应的液体(油感强)导致自己和同伴驾驶的轿车制动失灵,不受控制,自由滑行几米后撞到停车场内的水泥柱才停下。
惊魂一刻,车进地库刹不住
(资料图)
吴女士称,出事后现场保安人员告诉她地面上有液体导致非常湿滑,事发前几个小时已通知物业保洁,但并没人来清理,直到吴女士的车出了事故。
据吴女士描述,现场未放置任何地面湿滑等安全提示,也没有禁行标识。
事发后,在近3个小时的交涉协商过程中,吴女士和驾车的金先生至少3次试图联系宜家的管理人员,但都被告知联系保安,始终没有代表宜家的工作人员出面主导沟通。“事发当天北京高温,体感50度,地下停车场没有空调,灯光昏暗,我们上上下下跑了很多趟,(宜家)没有一个人出面,就是让车管公司的人对付我们。”
吴女士表示,目测评估,车辆前部基本全损坏,包括发动机盖、前隔栅、前保险杠、前大灯、转向灯等,尤其是车辆右侧破损严重。
“这件事情跟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当时踩刹车根本无用。越想越害怕,万一前面有车或者有人怎么办?很幸运我们是撞到水泥柱上,车停下来了。我们如果停不下来怎么办?”吴女士说。
车辆管理方想一次性补偿了事
吴女士表示,事发后第二天,宜家一位女性员工电话承诺:承担损失和赔偿,包括车辆维修的费用,及维修期间出行发生的交通费。但对方之后又反悔,不执行这一赔偿方案。
又过了两天,车管方(北京金联通达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提出另外补偿方案:车场管理方给予车主3000元现金补偿;商场给予车主2000元宜家家居购物代金券。以上补偿方案为一次性终结补偿,今后车主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商场和车场管理方索取补偿。
“这种处理方式是在逃避责任,逃避风险,和宜家倡导的环保,关爱社会和企业文化不符。”吴女士表示,发生事故的现场隶属宜家,其是第一责任方。她希望宜家家居和宜家物业总经理共同签署对消费者造成各方面损害和不便的公开道歉函;提交给消费者针对停车场安全管理的改进措施文件,以杜绝此类危及消费者生命安全的事件再次发生;承担此次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人身、财产、精神方面的。
对此,宜家和其车辆管理方北京金联通达公司均未回应。
律师:车场管理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兰慧轩表示,无论发生事故的停车场地面上的液体是宜家(北京金联通达公司)撒出,或是第三人有意或无意撒漏,前者作为停车场的(所有者)管理者,均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安排保洁人员清理干净,避免事故的发生。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者)管理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出了这样的事故
停车场管理方是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此,您怎么看?
另外提醒大家,开车进入地库
一定要谨慎慢行,注意安全
内容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爱车1039
编辑:竹一
值班主编: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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