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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8个大类食品80批次样品,检出3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质量要求、农药残留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出质量要求问题
(一)旺苍县曹干杂批零部销售的“蜀奇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旺苍县川联百家超市销售的“10元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检出农药残留问题
(一)红星市场李桂华销售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旺苍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77批次
3.旺苍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3批次
4.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GB 2762-2017等 。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镉(以Cd计)、胭脂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铬(以Cr计)等。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GB 2762-2017、GB 19300-2014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
三、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GB 2762-2017 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
四、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胭脂红、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
五、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31650-2019、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整顿办函〔2010〕50号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磺胺类(计为总量)磺胺邻二甲氧嘧啶、磺胺类(计为总量)磺胺甲基嘧啶、磺胺类(计为总量)磺胺噻唑、磺胺类(总量)、呋喃唑酮代谢物、磺胺类(计为总量)磺胺甲噻二唑、磺胺类(计为总量)磺胺间甲氧嘧啶、甲氧苄啶、磺胺类(计为总量)磺胺嘧啶、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甲硝唑、磺胺类(计为总量)磺胺间二甲氧嘧啶、地塞米松、磺胺类(计为总量)磺胺氯哒嗪、磺胺类(计为总量)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类(计为总量)磺胺甲噁唑、磺胺类(计为总量)磺胺二甲异噁唑等。
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2760-2014、GB2762-2017、,Q/JHS0001S-2020、GB 2716-2018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酸价(KOH)、苯并[a]芘、乙基麦芽酚、过氧化值等。
七、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2762-2017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水分、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脱水率等。
八、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GB 2762-2017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L-α-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又名阿力甜)、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铅(以Pb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