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承接前两批下沉街镇的执法事项,宝山区积极探索建立“权责清晰、运行高效、行为规范、充满活力”的执法工作体制,围绕“三张清单”,积极整合执法力量,促进执法运行机制更加完善,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明晰“责任清单”,科学布局承接改革任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将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纳入区级机构改革,统筹制定部门监管、赋权街镇、属地管理的“责任清单”,实现“三个明确”。
监管职责更加明确。区委编办、区城管执法局、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山区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综合行政执法体系、队伍建设制度、执法行为规范、勤务模式、协作机制、监督检查等机制。
街镇权责更加明确。明确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职责,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为辖区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主体,按照规定的权限,统一组织开展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指导职责更加明确。明确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街镇综合执法法制指导、业务培训的工作职责,由区司法局牵头成立区-街镇两级执法联席会议,建立动态联络制度,构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确立由街镇司法所负责街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布局。
梳理“问题清单”,注重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区司法局联合区城管执法局成立基层综合执法改革专项工作调研组,对基层普遍反映“接不住”“审不来”“管不好”等问题进行梳理,一体推进解决。
“培训+培养”,解决“接不住”问题。针对专项调研报告中的共性问题,邀请专家开展文件解读、案例指导专题培训,有效提升实际办案能力。为平稳衔接第二批行政执法下沉事项,推出“一法讲堂”法治培训品牌,主动对接原行政执法单位讲解下沉事项的法律依据、操作要点和执法流程,实现执法不断、有序衔接。加强专业化人才保障,配套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山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制度,探索建立执法人员能力等级考试制度,严格落实“入职必训、专业调训、晋级应训”要求。
“目录+手册”,破解“审不来”难题。为帮助街镇迅速掌握街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经部门核对、条块共商、任务认领、律师参与、专家会审等程序,指导所有街镇完成《街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编制工作。制作《2022版城管综合执法案卷审查工作指引》,逐一细化法审流程,应对常见问题。
“评查+督察”,摆脱“管不好”困境。开展覆盖所有街镇的综合执法案卷集中评查,针对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裁量基准、文书样式等方面共排查问题99条,形成“一单位一问题清单”,召开“面对面”问题沟通会,促进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地督察,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督促全区各街镇形成书面报告,推动制度执行。
优化“自选清单”,精准发力破题凸显实效
准确把握各环节工作重点,开发新机制、新制度,锚定关键节点拓展“自选清单”,推动基层执法事前有指导、事中有审核、事后有约束。
事前建立法律顾问驻队工作机制。为实现街镇法制审核全面化、制度化、常态化,高境镇创新法律顾问驻队参与重大法审工作机制,签署行政执法工作专项服务协议,定期参与重大法审、疑难案件探讨与典型案例讲评。
事中实行“四级审核”制度。友谊路街道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牵头建立由行政执法队初审、司法所复审、审核小组集体讨论和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四级审核制度。通过层层审核把关,切实降低法律风险,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
事后强化纠错整改监督。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形式,健全行政复议监督机制,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达到“办结一案、纠正一片”的良好效果。将执法违法通报案件、复议纠错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考核扣分项目中,不断激发强化执法监督职能,提高行政处罚办案质量和水平。
通讯员:方帆
编辑:徐世恒
*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宝山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