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人社函【202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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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市执法局、卫生健康委,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低风险区要以省为单位,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现就对返城复工务工人员提供便利化服务保障通知如下:
一、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企业开工。清除省内各市区县之间的人流、物流障碍,打通“堵点”,补上“断点”,切实保障企业用工、原材料等需求,提高复工复产效率。
二、继续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一站式”服务保障,全面推进农民工成规模、成批次安全有序返岗复工,确保3月底前实现应返尽返。
三、对来自低风险地区返城复工务工人员,不实施上岗前隔离。湖北省等重点地区拟返陕人员,持健康证明或健康码为绿码的,可以返岗,提供“点对点、一站式”服务保障。
四、妥善解决务工人员“吃、住、行”问题,对流动务工人员租房、住宿等恢复正常管理,对建筑施工工地内现场施工人员管理恢复正常管理,不再设置其他限制性条件。
五、在疫情期间,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坚持柔性执法,在不影响行人的情况下,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开辟临时摊点摊区,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时间和区域经营。
六、严格落实《陕西省建筑企业疫情防控指南》防控措施,加强对务工人员返岗复工和防护工作指导,切实提高保障应急处置能力。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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